接院教学文件《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基础部本学期期中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第10周至第13周 (10月29日—11月23日)
二、检查内容:
1、教师教学(规范、效果、质量)、学生学风和教学管理等常规情况。
2、重点了解和检查的内容:查找课堂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课堂教学秩序、提升教学效果的具体举措和实施效果等方面的问题。
三、具体工作安排
1、要求全体专职教师上网查看:
(1)院教学《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基础部关于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安排》。(责任人:房振伟)
2、期中教学检查要求的传达:期中检查的内容和要求,由莘老师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到所有兼职教师。专职教师由房老师传达。要求全体专兼职教师严格执行文件精神,配合学院和基础部的期中教学检查。(责任人:房振伟、莘燕春)
3、与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交换意见。
听取课程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对教学工作、教学管理、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想法、意见和建议。针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课程负责人及教研室主任沟通,并提出后续工作建议。(责任人:刘须明、房振伟)
4、安排听课:
了解教师的授课情况以及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师备课、讲授、作业布置、准时上下课、学生上课听讲、课堂行为规范和作业完成等情况)。(责任人:刘须明、房振伟及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基础部正教授)
具体要求:
各负责听课人员,听课不少于2人次,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重点听兼职教师课程,请吴王杰教授听物理组专职教师课程。听课情况部里汇总后由教研室主任、教研组长反馈到相关教师。
截止时间11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点前。听课表一律交房老师处(成贤103)。
5、主动与各院系联系,收集各学院学生对基础部教学管理及任课老师的教学等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与相关教师沟通,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和要求。(责任人:刘须明、房振伟)
6、围绕授课、答疑、作业、考核、实践等主要教学环节涉及的教学质量、学风、教学管理等方面检查。(责任人:刘须明、莘燕春)
7、11月16日前各教研室完成《基础部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并交基础部办公室。11月16日完成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交学校教学部(责任人:刘须明、房振伟、各教研室主任)
四、注意: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保障教学质量和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举措,请各教研室老师高度重视,务求实效,认真分析,查找课堂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课堂教学秩序、提升教学效果的具体举措和实施效果,并对教学改革方案进行重点检查分析,跟踪教改效果,及时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