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考务相关工作规定

发布者:房振伟发布时间:2023-05-09浏览次数:10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考务相关工作规定

考务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是考试(查)实施过程中重要的保障环节。为了进一步规范考务工作,建设优良教风、学风和校风,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考务组织

1.教务处代表学校统领全校考试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并进行严格的考务管理。

2.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考试期间的宣传教育、后勤保障、校园治安等方面的工作,建立良好的复习考试环境。

3.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类考试,并将监考人员需求计划下发各学院(部),由各学院(部)落实监考名单。考试(查)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一经排定,未经教务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同时,教务处编制并在校园网发布“  学年  学期期末考试(查)安排”,具体考试安排由学生到教务系统中查询。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排考试。

4.学院(部)组织教师依据课程教学大纲,遵照“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关于考试命题、阅卷及成绩评定的规定”,做好考试命题、阅卷及成绩评定工作。统一教学要求的全校公共基础课应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5.各学院(部)应在考试前,对学生进行考试诚信宣传教育,使学生明确考试纪律,树立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的意识;对监考老师进行宣传教育,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考务工作。

二、考场安排要求

1.考场内必须按一人一桌隔桌安排座位。监考人员按考场签到表中指定的座位安排学生入座。

2.每一考场至少配备两名监考人员。

3.保证考场设施完好和环境整洁安静。

三、监考人员职责

1.考试安排一旦确定公布后,监考人员必须按时履行监考职责,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不得擅自调换。若因公务或紧急情况不得不作调整,应至少提前两天向教务处提出书面请假申请;若有极为特殊事由不能事先书面提出申请,一定要及时通知学院(部)院(部)长,以便及时作出安排,但事后须向教务处补办相关手续。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2.监考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领取试卷,领取试卷时请准确报出自己所监考的课程和考场名称。试卷领取完毕立即进入考场作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并按试卷袋背面文字将考试纪律、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认真书写在黑板上。

3.监考人员应指导学生进入考场按指定的座位入座。考试开始前,务必要求学生将书籍及相关资料等考试有关的物品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并认真检查桌面和抽屉,不得留有任何与考试科目有关的、非规定可带的纸张、书本及其他物品,同时,提醒学生如不慎携带手机或其它禁带物品,应关闭手机并与其它禁带物品一起放到指定区域。

4.开考前监考人员应要求学生将身份证(或由所在学院开具的身份证明,下同)、学生证或校园卡放在桌面上供检查。并向学生宣读考场纪律、考试时间。为不影响学生考试,监考人员应尽量在考试开始前最迟在考试开始10分钟内让学生逐一签到并仔细检查学生证件。学生签到结束后仔细清点实考人数和签到人数是否一致,核对签到表中是否有缺考学生,并将缺考学生名单填写在试卷袋封面的指定位置上。

5.跨年级选课、跟班重修、提高学分绩点考试的学生应有签到名单,没有签到名单的学生监考教师不得准予其进入考场或与教务处联系。开考前监考教师应询问是否有在同一时间进行第二门课程考试的学生,并及时将情况和考务人员联系,并告知考务人员学生延考的科目名称。延考学生第一场考试结束后安排其在原教室进行第二门课程考试。

6.监考人员监考中应全神贯注,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使用手机,不在考场中交谈,不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加强考场监察,发现有作弊先兆现象,及时予以警告制止,预防作弊事件发生。

7.若出现考生违纪、作弊情况,监考人员应注意掌握有关物证、当场指出并立即终止该考生的考试,记录学生姓名及违纪、作弊情节,责成学生当场写出检查,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学生违纪、作弊事实的发现经过、没收的试卷及作弊物证和考场记录等一并交到教务处。若监考人员隐瞒不报考场出现的违纪情况,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

8.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学生掌握时间,以便准时交卷。考试结束时,在两位监考人员共同确认所收考卷份数与下发的试卷份数及参加考试的人数一致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将试卷按签到表上的排序号由小至大的顺序整理好,送回教务处指定地点装订、封口。

9.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监考表和试卷袋上的各项内容,不得有缺项。

10.考试进行中,考生一般不得中途暂离考场,若考生因情况特殊不得不暂离考场,应有监考人员相随。

四、学生注意事项

1.学生应主动关注教务处公布的考试安排,并做好相关准备;应仔细阅读大学生手册中有关考试管理办法与违纪处分条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考试规章制度;考试时,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指令,严禁考试违纪、作弊。

2.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在指定座位就坐,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按旷考处理,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若考生因情况特殊不得不暂离考场,应有监考人员相随。

3.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并主动放在桌面上供监考人员核对;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如果不慎带入,必须自觉关闭并交给监考老师管理或集中存放,不得随身携带;闭卷考试不得携带书包、书籍(含电子字典)、笔记、纸张等物品,开卷考试只能携带教材和学生本人的笔记本等任课教师规定的资料,其他参考书、复印资料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若学生误将禁带物品带入考场,必须在考试前按监考老师要求集中存放于指定地点;考生自己不必携带草稿纸。

4.遇有因参加跨年级选课、跨专业选课、跟班重修考试的学生而引起的考试时间冲突,应提前一周向所在学院教务秘书提出申请,应先参加本年级、本专业的考试,并于开考前告诉监考教师所需要延考的课程名称,考试结束举手示意紧接着在原教室进行第二门课程考试。
    5.因特殊情况需要缓考,应按照大学生手册规定,提前办理缓考手续(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后交教务秘书备案),否则按旷考处理。缓考一般不单独安排考试,应参加补考或重修,按实得成绩记载。

五、试卷的印刷

1.命题教师遵照“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关于考试命题、阅卷及成绩评定的规定”,于考试前两周将审核后的试卷密封至“试卷密封袋”内交给学院(部)教务秘书(注:不得通过电子邮件等各类网络形式传送试卷)。

2.学院(部)教务秘书填写印刷单后交学校指定的印刷厂进行印刷,试卷如有特殊装订、装袋要求请事先说明。

3.试卷从印刷厂誊印完成后,集中送到教务处保密室统一保管,相关学院教务秘书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进行试卷分类核对。

4.试卷转接过程必须做好试卷保密,出现泄密情况按教学事故相关条例严肃处理。

六、其他

考试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院领导及各学院(部)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巡考员,对全校考场巡视检查。考试期间教务处对考试中反映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