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关于考试命题、阅卷及成绩评定的规定

发布者:房振伟发布时间:2023-05-09浏览次数:10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关于考试命题、阅卷及成绩评定的规定

一、考试命题
   1. 考试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精心设计考核内容,把握好试卷的覆盖面、区分度及难易程度,避免题型单一、题量太少、难易失当、赋值不合理的情况。

2. 试卷不可直接选用近三年考试中已用过的试题。开卷考试的试题答案不应含有可从教材或其他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到的内容(学校规定开卷考试时学生只可参阅任课老师规定的材料,其它资料禁止带入考场)。

 3. 根据相关规定,对首修不及格的学生学提供一次补考机会,为此教师在命题时应出AB卷,两卷的试卷份量、难易程度以及知识覆盖面等方面应大致相当。考查课也须出AB卷。

 4. 考查一般不采用闭卷方式,而采用开卷考试、综合练习或提交论文等办法进行。具体办法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确定,并于课程教学开始时告知学生。考查办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应改变。课程结束周最后一次课的课时用于考查(统考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

5. 考试课程与考查课程都应使用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统一的试卷抬头纸(试卷模版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用A4纸打印或从教务秘书处领取)。
    6. 教师在命题过程中认真填写“组卷方案”表格(由各学院教务秘书提供全校统一的表格模版)。组卷完成后应试做,以检查试卷的份量、难易程度等是否恰当,有无错误等,并做好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

 7. 命题完成后将试卷交本学院(部)院(部)长或课程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试卷及“组卷方案”表格装入“试卷密封袋”并封口签名AB卷分别装入两个“试卷密封袋”,务必在密封袋外面注明A还是B,于考试前两周“试卷密封袋” 直接交给本学院教秘书不得通过电子邮件传送试卷。标准答案、评分细则在阅卷前由出卷教师保存,阅卷后与试卷一并交相关学院()教务秘书。
    8. 命题和其他接触到试卷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如发生泄露或变相泄露情况,按《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9. 出卷教师不要将试卷电子稿存入上课用的U盘带进教室,也不要通过电子邮件等各类网络形式传送试卷,以防试卷泄密。

二、成绩评定及考试总结

1.成绩评定工作应在考试后三日内完成。

     2. 考试结束后,试卷经过清点、装订后装入“试卷密封袋”交给任课教师,请任课教师不要拆掉装订,以免试卷丢失。否则,出现试卷短缺则由任课教师负责。

3.阅卷时应把握统一的评分标准,避免随意性,杜绝送人情分的现象。统考课程应组织集中统一阅卷。

4. 阅卷应用红笔逐题批改,逐题给出明确的“√”、“×”标识,有错误处应给出明显标识;加分或减分可根据老师的习惯给出标识,但应统一。若有涂改,阅卷教师应在涂改处签名。
     5. 阅卷完毕,阅卷教师要在试卷袋上 “试卷批改情况记录”处签名。

6. 计算总评成绩应依据课程教学大纲中确定的成绩评定办法进行,各项成绩的评定须有依据,尤其是平时成绩的给出应有据可查,不得将平时成绩作为变相拉高总评成绩的手段。

7. 认真填写成绩单,不得有模糊和涂改之处。如成绩有更改,请任课教师在更改后的成绩旁边签字确认。

8. 认真填写“考试情况分析表”,表格模版可在成贤主页“教学教务”中下载。

9. 成绩单、考试情况分析表、标准答案、评分细则、平时成绩记录与批改完成的学生试卷一并交相关学院(部)教务秘书。

10. 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直接在网上录入,录入办法由各学院(部)教务秘书培训。

11学生如对考试成绩确有疑问,可于该课程考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遇寒暑假顺延)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成绩查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由相关学院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书面通知学生。查卷过程中学生不得接触试卷,超过规定时限不予查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