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关于教师调课的管理规定

发布者:房振伟发布时间:2023-05-09浏览次数:10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关于教师调课的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稳定教学秩序,以学生为本,规范教师调课程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每学期课程表一经排定,没有特别原因,一般不得变更。

凡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各项教学活动,完成教学任务。教师不得私自调课、代课、停课。

二、一般的社会活动及个人私事等,不允许申请代课、调课、停课。符合下列特殊情况方可申请:

1. 因病确实不能坚持上课的;

2. 因本人或直系亲属重大事件确需本人处理的;

3. 因公出差者或因学校的重大活动需调课的。

三、任课教师不能在排定的时间上课,原则上以代课为主要解决方法,其次才安排调课。除无法抗拒的原因外,不允许停课。

必须调课、代课或停课的,应按以下手续办理:
    1. 任课教师因生病或突发事件不能到校上课,可申请代课、调课。当客观上不可能事先申请时,开课学院(部)应先妥善安排好代课、调课,事后由任课教师补办手续:填写《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调停课申请表》,由各学院(部)负责教学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并附有关病情证明或事件证明,报教务处备案。

2. 原则上不安排教师有课时出差。如遇任课教师必须参加且无法调整的活动,任课教师可申请代课、调课,各学院(部)应以教学工作为重,从严掌握。任课教师须填写《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调停课申请表》(附件),由各学院(部)负责教学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若批准代课、调课,则应附活动通知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备案。相关手续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3. 如遇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全校性活动需要调课、停课时,应由有关部门于事前一至两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研究,报主管院长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调整并做出安排。

四、调停课的管理与检查

1. 调课率是衡量教学秩序稳定及管理水平的指标之一,应严格控制调课次数,院(部)调课率(各学院(部)调课人数/各学院(部)专职任课教师总人数或各学院(部)调课学时数/各学院(部)教学学时数总和)作为对各学院(部)教学秩序考核的重要指标;教师调课率(教师调课学时数/教师教学学时数总和)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指标。

2. 各学院(部)应在学期中和学期末对本各学院(部)的调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若发现调课较多,需研究对策,采取措施。

3. 教务处将对全校调课情况进行检查,每学期将对全校的调课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通报。

4. 凡未事先办理调课审批手续,擅自变动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者,一律视为教学事故,按照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处理。

五、兼职教师的调停课需填写《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调停课申请表》,报教务处,并按“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师工作量定额与计算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