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师工作量定额与计算办法
第一部分 教师工作量计算
一、工作量定额
1.确定工作量定额的依据
扣除国家法定假日和双休日共115天,年工作日为250天,按每天工作7小时计,全年工作时间为1750小时。结合教师工作的特点,大致按1:3来分配课内外时间(即讲课1小时,课外准备3小时),制定出我院各种职称的专职教师需要完成的年工作量定额(见表1)。
表1 工作量定额表
职 称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年工作量定额 | 420 | 390 | 360 |
2.工作量定额的含义
年工作量定额是指专职教师一学年中必须完成的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补贴工作量等各类工作量的总和,其中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工作量定额的80%。
二、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教学工作量(JX)
1.课程教学工作量(kJX)的计算
kJX
其中:为实际上课的教学时数(不能超过教学计划规定学时),以“周”为单位的实践环节,学时为30学时/周(课程设计教师指导学时为20学时/周); 为学生人数系数、 为课程系数,取值见表2; 为新开课系数(新开课指某一位教师首次上该课程或首次指导实验),=1.2(新开课)或1(非新开课);为重复课系数(重复课指一门课程同时上两遍及以上),=0.9(重复课)或1(非重复课)。
表2 人数系数和课程系数表
课程类别 | 标准班 人数 | 学生人数(r)系数(下限为0.9、 上限为1.35) | 课程系数 | 备注 |
两课 | 100
|
|
1
| 作业全改
|
外语课 | 40 | 1 | 作业全改 | |
制图类理论课 | ||||
其它 理论课 | 60 | 1
| 作业批 改1/2 | |
实验(上机) |
制图类上机同制图类理论课,其它同其它理论课
| 0.75 |
| |
实验(仪器) | 30 | 1+(r-30)×0.02 | 0.75 | (1)若同时指导的实验种类≥3,或指导精密仪器实验,或指导的实验具有危险性(指化工类或接触到强电的实验),则标准班人数减少5人 (2)若课程设计、校内实训为多人一组,则标准班人数增加10人;若校内实训不用任何仪器,则标准班人数增加20人 |
课程设计 | ||||
校内实训 | ||||
外出实习 (实验) | 带队并指导:本市每学分每批18个工作量。 学生人数少于45人不能分批。 | 若仅是带队,乘以0.75;若在外地实习,乘以1.5 | ||
开放实习 | 60 | 1+(r-60)×0.005 | 0.3 | 要求用系统管理,有过程管理的材料(如不用系统管理,=0.1) |
说明:
●由于招生原因学生人数不足标准班的按标准班计。
● 上表中课程含重修班,跟班重修人数计入学生人数。
●素质类公选课中理工类课程、外语类按“其它理论课”计算,其他类按“两课”计算。
●习题课、分批次实验课不计重复课系数。
●用上述公式计算的工作量包含了课前准备、授课、答疑、批改作业(实验报告)、课程结束考试及补考阅卷等教学环节,若任课教师没有参加课程结束考试阅卷或补考阅卷,则可按0.025 /份扣除工作量,并将此工作量转给代阅卷教师。
●第一次指导实验前,必须事先完成实验试做(包括实验报告),且经考核合格取得独立指导实验资格;未完成实验试做(包括实验报告)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独立指导实验;如未完成实验试做(包括实验报告)或考核不合格者独立指导实验,工作量只计按上表计算出的工作量的50%。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含指导、评阅、答辩、评分等)(BJX)的计算
学生毕设情况 | 工作量标准(每生) | 备注 | |
毕设学分为8 | 毕设学分为12或14 | ||
参加省优评选 | 13 | 16 | 1.各项之间不兼得。 2. 不含因学生中途停做而成绩为不及格。如果学生中途停做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酬金或工作量根据指导时间而定。 |
获得院优 | 9 | 12 | |
完成毕业设计 | 8 | 11 |
其中90%为指导教师的工作量,10%为非指导教师论文评阅以及参加答辩、评分人员的工作量。
(二)科研工作量(KY)
1.科研项目经费到款工作量
纵向科研经费到款30万或横向科研经费到款60万,补贴400个工作量,根据实际到款数按此比例计算补贴工作量。
2. 发表论文工作量
期刊 | 补贴工作量(每篇)) | 备注 |
《science》或《nature》 | 400 |
第一作者,以成贤学院名义发表 |
《cell》或影响因子大于16 | 150 | |
《中国社会科学》 | 30 | |
SCI或SSCI或A&HCI收录 | 30 | |
被EI 收录(会议论文除外) | 10 | |
被ISTP或ISSHP或CSSCI收录,或中文核心期刊 | 5 |
3.学术专著(15万字以上),补贴30工作量。
4.专利
(1)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申请受理,补贴5工作量。
(2)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补贴20工作量。
5.成果获奖工作量
(1)教学成果获奖补贴工作量
获奖情况 | 补贴工作量(每项) | |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 特等奖 | 800 |
一等奖 | 600 | |
二等奖 | 400 | |
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 特等奖 | 120 |
一等奖 | 60 | |
二等奖 | 30 |
(2)科研成果获奖补贴工作量
获奖情况 | 补贴工作量(每项) | |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一等奖 | 800 |
二等奖 | 400 | |
省部级奖 | 一等奖 | 100 |
二等奖 | 60 | |
三等奖 | 30 | |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 一等奖 | 180 |
二等奖 | 120 | |
三等奖 | 60 | |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奖 | 一等奖 | 100 |
二等奖 | 60 | |
三等奖 | 30 |
(三)实验室管理工作量(SG)
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含实验室管理和实践教学两部分,工作量定额同上。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教学指在实验室的实践教学,一般不担任理论课教学。为了保证实验室的日常建设和管理,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超工作量控制在额定工作量的10%左右。
1.实验室管理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SG=实验室承担的教学工作量,
其中0.3~0.5 ,化工:0.5,机械、土木:0.45,计算中心:0.3,其他:0.4; =0.8~1.2,值根据实验室管理情况考评结果而定,考评结果为优良:=1.2,合格:=1,基本合格及以下:=0.8。实验室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根据学生人数、课时按标准班计算。
如有机房涉及两个单位管理,则日常管理工作量占管理工作量的70%,技术维护工作量占管理工作量的30%。
2.实验室工作量补贴
制药与化学实验中心的危险品库房管理和精密仪器使用补贴100个工作量。
在各实验室开展的学生课外创新活动、毕业设计补贴工作量根据每学年实际情况而定。
教务处根据上述标准核定实验室管理工作量和补贴工作量,由实验室根据工作人员员承担工作的情况进行分配。
(四)机动工作量
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部)的学生人数、专业数、新进教师中初级职称及以下人数等情况另拨部分机动工作量给各学院(部),由学院(部)根据教师承担与教学相关工作的情况自行分配给教师。
第二部分 有关说明
一、专职教师工作量结算
1. 专职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兼课不得超过 4课时/周。除指导毕业设计外,外聘兼职教师其他参照第一部分计算工作量后再换算成酬金(新开课、重复课系数取1)。
2. 专职教师工作量每学年结算一次。
(1)教师本人填写 “教师工作量情况统计表”并由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根据学院课表安排和教师实际授课情况,计算教师教学工作量;发展合作处核定并计算教师的科研工作量并交教务处(教学成果获奖由质量保障处核定)。
(2) 各学院提供 “机动工作量”分配方案、各实验室提供实验室管理工作量分配方案给教务处。
(3) 教务处计算出教师总工作量交人事处,人事处根据教师工作量定额和减免情况核发(或扣除)专职教师超(缺)工作量酬金。
本办法从2018-2019学年起开始执行,原东成院〔2011〕22号《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师工作量定额与计算办法》同时作废,之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2018年5月23日